为进一步加强对学校二级单位宣传工作的领导,促进学校宣传工作二级联动机制的形成,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教育系统新闻宣传工作考评细则>的通知》(湘教发〔2016〕6号)以及《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度全省教育新闻宣传工作考评的通知》(湘教办通〔2018〕1号)的精神,按照突出正面宣传报道和科学应对负面舆情的要求,我部门将按季度开展学校二级单位宣传工作情况通报。
我部门将从二级单位的本单位网站发稿数量、校媒发稿数量、外宣发稿数量、负面舆情数量、其他等五个方面,每年分1-3月、4-6月、7-9月、10-12月四次,对相关情况进行摸底统计;并于统计时间范围之后的一月内,即每年的4月底、7月底、10月底、次年1月底前,以附件1表格形式,对相关情况进行通报,并将此情况作为二级单位宣传工作年度目标考核的主要依据。
请各二级单位于统计时间范围之后的半月内,即每年的4月15日、7月15日、10月15日、次年1月15日前,以附件2表格形式,按时上报本单位前季度外宣工作情况。本单位网站发稿数量、校媒发稿数量、负面舆情数量、其他情况由我部门进行统计。
中共华体平台委员会宣传部
2018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