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
根据《关于在全省基层党组织深入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指导意见》(湘组发〔2016〕l号)、《关于在全校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实施方案》(湘城院党发〔2016〕18号)要求,和上级有关精神,现就在学校基层党支部召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关事项通知如下。
1、召开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2016年12月31日前,各党支部召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党支部班子及其成员要对照党章党规、对照党员标准、对照职能职责,联系自身实际,进行深刻的党性分析,找准找实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要面向党员和群众广泛征求意见,普遍开展谈心交心,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要组织全体党员对党支部班子的工作、作风等进行评议,也可邀请服务对象、群众代表对班子履职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学校党委组织部派人参加指导并点评直属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各党总支部派人参加指导并点评所辖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
2、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结合年底召开的专题组织生活会,12月31日前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开展党员民主评议。民主评议要按照《关于在全省基层党组织深入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指导意见》(湘组发〔2016〕l号)的要求,对照党员标准,严格评议程序,严肃认真、客观公正地进行。结合民主评议,党支部班子成员要与每名党员谈心谈话。党支部根据民主评议情况和党员日常表现,确定评议等次,对优秀党员予以表扬;对有不合格表现的党员,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区别不同情况,稳妥慎重给予组织处置。
3、各党支部要把基层党支部和党员查找和整改突出问题的情况,纳入专题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和党员民主评议的重要内容。要组织全体党员对基层党支部的排查整改情况进行评议,邀请服务对象、群众代表进行满意度测评。基层党支部要按照“一会五评”的要求对党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评议。对民主测评不合格票超过三分之一,或群众不满意率超过50%的基层组织和党员,必须重新制定整改清单和整改措施。对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中提出的整改意见和建议,各基层党支部和党员要逐项梳理、认真评估、查漏补缺。已经整改到位的,要继续巩固提高,防止反弹“回潮”;对尚未完成整改的,要强化工作措施,加大推进力度,限期整改到位。同时,要认真总结问题发生的特点及规律,深入分析问题出现的深层次原因,找准找实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建立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的长效机制,从制度层面防止类似问题的发生。
4、请各级党组织高度重视,落实责任,把握政策,严格按照要求认真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做好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各二级党组织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党支部书记作为直接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实事求是、稳妥慎重地组织开展工作。
5、请各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在2017年1月6日前将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2016年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及评定情况汇总表,党支部班子履职情况、党支部和党员“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排查整改突出问题情况评议表、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工作总结(含党员情况综合分析报告)、处置不合格党员情况等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交学校党委组织部(办公楼429室,电子信箱:zzb6353100@163.com;联系电话:6111825)。
附件:
1、《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印发<关于在全省基层党组织深入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湘组发〔2016〕l号);
2、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
3、2016年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及评定情况汇总表;
4、党支部班子履职情况、党支部和党员“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排查整改突出问题情况评议表;
中共华体平台委员会组织部
2016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