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了进一步加强各二级学院领导班子值班纪律,提高值班效率,现对值班要求规定如下:
1.专职党总支书记、专职党总支副书记、行政秘书、教务秘书、辅导员等按机关处室工作人员同等对待,工作时间必须值班。
2.各二级学院院长、副院长以及兼职党总支书记、兼职党总支副书记,要有明确的值班时间。
3.严格执行《华体平台领导干部外出请示报告制度》。
4.请各二级学院将院领导班子成员值班表于9月14日前盖章交人事处办公室备案备查,并将电子版发送rslz166@126.com。
9月18日以后学校人事处、纪检监察处等部门将联合开始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和抽查工作。
华体平台人事处 纪检监察处
二〇一六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