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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国家“千人计划”申报推荐的通知
时间:2016-06-24   来源: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及相关人员: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组厅字〔201626号)文件精神,现开展2016年国家千人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及基本要求

(一)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含人文社科项目)。申报人一般应未全职在国内工作;已在国内工作的,时间应在一年以内。引进后应全职在国内工作不少于3年。累计申报次数不超过2次。其中,人文社科项目申报单位为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重点引进知识产权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国际关系、外交学、心理学等专业的急需紧缺人才。

(二)创新人才短期项目(含非华裔外国人才)。申报人累计申报次数不超过2次。引进后要求在国内连续工作3年以上、每年不少于2个月。

(三)创业人才项目。申报人回国时间不超过6年,创办的公司成立2年以上5年以下。

(四)外专项目。申报人应为非华裔外国专家,申报时一般应未全职在华工作,已经在华工作的,时间应在一年以内。引进后应在华工作不少于3年、每年不少于9个月。申报人累计申报次数不超过2次。

(五)青年项目。引进主体为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中央企业、部分金融机构。申报人应取得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并有3年以上连续海外科研工作经历。引进后要求全职在国内工作3年以上。申报时一般应未全职在国内工作,已经在国内工作的,时间应在一年以内。

(六)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申报人应为自然科学研究或工程技术领域的国际顶尖专家,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诺贝尔奖、图灵奖、菲尔茨奖等国际大奖的获得者;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科学院院士或工程院院士;在世界一流大学、科研机构任职的国际著名学者;国家急需紧缺的其他顶尖人才。引进后要求全职在国内工作至少5年。

(七)文化艺术人才项目。引进主体为国有文化单位、高等院校和国内有影响力的非公有制文化单位。引进规模控制在30人以内。从事研究工作的申报人,一般应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不超过55周岁。从事舞台艺术和创意设计的申报人,可适当放宽学历和年龄要求。申报时一般应未全职在国内工作,已经在国内工作的,时间应在一年以内。申报长期项目的,引进后应全职在国内工作不少于3年;申报短期项目的,应在国内连续工作至少3年、每年不少于2个月。申报人累计申报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

以上项目申报人选年龄、学历、专业技术职务等其他资格条件,未作特别说明的,与此前批次要求相同。计算年龄和工作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661日。对有突出成绩或国家特需的人选,可突破年龄、学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等资格条件限制破格引进,应附破格申报材料。

二、申报程序

除创业人才外,用人单位与申报人达成初步意向后,应由学术(技术)委员会或类似机构,组织专家对申报人的学术(技术)水平进行评价,通过后签订正式工作合同或书面意向协议,再分别填写申报书按程序报送。创业人才所在省(区、市)党委组织部要对申报人创办的企业实地核查后再报送有关申报材料。

(一)创新人才长期项目、短期项目。依托国家重点创新项目引进的,填写《国家千人计划申报书(国家重点创新项目)》及相关材料,依托其他平台引进的,填写相应申报书及相关材料。报湖南省党委组织部,由省委组织部统筹上报。非华裔外国专家申报短期项目的,可比照外专项目,按规定程序报国家外国专家局。

(二)创业人才项目。申报人按要求填写《国家千人计划申报书(创业人才)》及相关材料,按程序报所在省委组织部,由省委组织部对申报人创办的企业进行实地核查后,统筹报平台牵头组织单位。

(三)外专项目。申报人按要求填写《国家千人计划申报书(外专项目)》及相关材料,报湖南省外国专家局,经省组织部同意后,报国家外国专家局。

(四)青年项目。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中央企业的申报人,按要求填写《国家千人计划申报书(青年项目)》及相关材料,报湖南省党委组织部,再由省委组织部报自然科学基金会。同时,用人单位通过国家千人计划(青年项目)申报评审系统(http://pingshen.1000plan.org)上传相关材料。详见国家千人计划网站(www.1000plan.org)发布的申报须知。

(五)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申报人按要求填写《国家千人计划申报书(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及相关材料,经省委组织部汇总审核后报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专项办公室(以下简称专项办)。

(六)文化艺术人才项目。申报人按要求填写《国家千人计划申报书(文化艺术项目)》及相关材料。报省文化主管部门申报,经省委宣传部、组织部同意后,报文化部。

三、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关于2016年国家千人计划申报情况的报告、申报书及附件、海外高层次人才简要情况表、国家千人计划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申报书和附件应合并装订,海外高层次人才简要情况表和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另附。报送材料时,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1份和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

附件材料一般应包括:1.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2.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3.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工作协议复印件;4.在海外任职的证明材料;5.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6.领导(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7.奖励证书复印件;

8.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对创业人才,除以上材料外,还应提供创办企业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股权构成材料等)、公司章程、商业计划书、经第三方审计的上年度企业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由税务部门出具的最近3年完税证明。对文化艺术人才,除以上材料外,还应提供相关影像资料。

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采取一事一议,申报材料单独报送。

四、其他事项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各负其责,严格审核把关,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完整、规范。

(二)各单位要增强人才安全和风险防范意识,加强制度建设,做好引进人才过程中法律、商业等各类风险的评估、预防和处置工作。

(三)申报材料文本表格等请在国家千人计划网站(http://www.1000plan.org/qrjh/article/65766下载。

(四)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的教师可按照文件要求直接向学校提出申请,并于201674日前将相关材料(包括申报书、附件、千人计划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及申报人员情况的报告。申报书和附件应合并装订。报送材料时,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和电子文档各1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交人事处师资科(办公楼219),电子档发送到he4624255@163.com,学校根据申报情况择优推荐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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