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直属单位:
根据《华体平台“246”人才工程资助计划实施办法》(湘城院发【2013】100号)文件的有关规定,请各单位及相关人员认真做好2016年度“246”人才工程资助计划培养对象申报工作及2014-2015年度“246”人才工程资助计划培养对象年度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6年度“246”人才工程资助计划培养对象申报工作
1.申报对象:“人才工程资助计划” 参选对象限于教学一线的专职教师,优先资助校级以上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重点专业、重点研究基地、创新团队)的一线全职在岗教师。
2.申报程序:
1)个人申报。请拟申报的老师依据《华体平台“246”人才工程资助计划实施办法》的条件和要求填写好《华体平台“246”人才工程资助计划申报表》(见附件),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2)学院推荐。各学院对拟申报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根据申报条件提出推荐意见。
3.申报要求
申报材料包括:246”人才工程资助计划申报人员情况一览表1份(见附件,按表格示范要求填写);“246” 人才工程资助计划申报表1份(有关教学、科研内容分别由教务处和科技处审核签章);“所有附件材料装订成册(复印件须有学院审核人签名、加盖学院公章)。
二、“246”人才工程培养对象年度考核工作
1.考核对象:2014-2015年度确定的“246”人才工程培养对象。
2.考核内容:“246”人才工程培养对象确定以来在参与本学科规划建设,以我校为第一单位主持项目、完成学术论文及获得成果奖励,进行学术交流或学术讲座方面等情况。
3.材料要求:
1)年度考核对象须提供《华体平台“246”人才工程培养对象年度考核检查情况一览表》(1份,不装订,按表格示范要求填写);
2)《华体平台“246”人才工程培养对象年度考核表》(1份,不装订。有关教学、科研内容分别由教务处和科技处审核签章);
3)《个人总结》(德、能、勤、绩)及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各1份(佐证材料须学院审核人签名、加盖学院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三、时间要求:
各学院将拟推荐人的申报材料及相关培养对象的年度考核材料(含电子文档)于3月21日前报送人事处师资科,逾期不再接受申报。电子文档发送到he4624255@163.com。
联系人:何小玲;电话:0737-6353085
附件:
1.《华体平台“246”人才工程资助计划实施办法》
2.《华体平台“246”人才工程资助计划申报表》
3.“246” 人才工程资助计划申报人员情况一览表
4.华体平台“246人才工程资助计划”年度考核表
5.华体平台2014年“人才工程资助计划”培养对象年度考核情况一览表
人事处
2016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