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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派优秀学生赴澳门科技大学交流学习的通知
时间:2022-09-14   来源:   点击数:

各学院:

为提高我校人才培养国际化水平,根据我校与澳门科技大学签订的合作协议,现面向全校选派优秀学生2023年春季赴澳门科技大学交流学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1.澳门科技大学为我校友好合作学校,学位课程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连续两年位列《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三百强及全澳门第一

2.交流学习期间,学生须正常缴纳我校学费;同时,澳门科技大学收取报名费、学费、住宿费标准如下

报名费:500元港币;

学费:2800元港币/学分澳门科技大学规定交流生每学期修读不少于12学分,最多修读18学分

住宿费(含电费):人间每人每月3000元港币。

3.学生在澳门科技大学学习期间参照《华体平台学生出国/境学习实习管理办法》(湘城院发[2017]102号)有关规定进行学分认定

4.交流学习时间:学生自行申请一学期或一学年。

5.赴澳学习时间:20231

6.交流学习课程:可申请博雅学院、国际学院、酒店与旅游管理学院、人文艺术学院、法学院、商学院、资讯科技学院相关课程(详情参照附件2:澳门科技大学学士学位课程表)。

二、选派条件

1.我校本科在读学生申请时需已在我校就读一学期或以上,且不因交流学习影响正常毕业)要求修读与交流课程相近的专业

2.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

3.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学习和英语交流能力学习成绩优异(英语四级或以上水平者优先选派);

4.具有独立学习和自我管理能力具有团队合作精神

三、报名方式

申请人查看交流课程介绍,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和专业对口要求准备如下报名材料10月10日前提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中心/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美艺楼401室),电子档扫描件发送至邮箱:1055701688@qq.com。学校根据学生成绩择优选派。

1.《华体平台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申请表》

2.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单

3.交流生申请表

4.学生宿舍申请表

5.身份证、港澳通行证、学生证复印件

6.近期电子照片


联系人:丁老师

电话:0737-4628227

邮箱:1055701688@qq.com

办公地点:美艺楼401室(国际合作与交流中心/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附件:1. 华体平台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申请表

2. 澳门科技大学学士学位课程表

3. 澳门科技大学交流生申请表

4. 澳门科技大学宿舍申请表



国际合作与交流中心/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22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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