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3〕216号)要求,学校开展2023年度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遴选和2019年度确认培养对象验收工作,经个人申报、学院推荐、相关职能部门审核、专家评选,拟推荐彭凤姣、彭金霖、孙波、向夏楠、周聪、胡达、胡治远、戴作财等8位教师为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
对2019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进行验收,验收优秀的为祝秋香、孟维,合格的为郭霞、黄志亮、王锋娟、黄长军。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7月19日至7月25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7月25日前)以实名制书面形式反馈给人事处。
联系电话:人事处 0737-6111336
人事处
2023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