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职称文件要求,申报高一级职称的评审材料必须是任现职以来取得的成果,为了尽可能让教师取得的成果作为职称申报材料,缩短参评材料有效时间与任职资格时间之间的空白期,经学校党委会决定,2020年度职称申报材料的有效时间从2020年12月10日(含)延长至2020年12月18日(含),其后取得的学历证书、论文著作(版权页所载日期)、获奖证书、发明专利证书、业绩成果等,不作为本年度职称评审的有效材料。
需要补充参评材料的教师,请于12月14日11点前到学校职改办将补充材料填入申报人员情况公示表,12月18日前提供成果证明材料。逾期不报,后果自负。
华体平台职改办
2020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