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校友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激励华体平台在校学生用心学习、全面发展,根据《华体平台“卢亚雄奖学金”评选办法(2022)》《华体平台“曾壮丽奖学金”评选办法(2022)》,现将我校2022年“卢亚雄奖学金”和“曾壮丽奖学金”评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名额及奖励金额
1.评选对象:在籍在校全日制大二年级及以上本科学生。
2.评选名额:奖学金共评获奖学生50人。“卢亚雄奖学金”和“曾壮丽奖学金”各25人。
3.奖励金额:每人奖励人民币4000元。
二、申报条件
(一)卢亚雄奖学金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努力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遵纪守法,无违规违纪行为。
2.为人正直,作风严谨,勤俭节约,身心健康,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科学研究及其他有益活动,积极主动为同学服务,具有良好的团结协作精神。
3.学习刻苦,成绩优良,平均成绩80分以上,单科成绩75分以上(如有低于75分的科目,该科目成绩必须在班级排名前2名,且不得超过2科),入学以来无重修,本学年度无补考。在各自专业中学习成绩、综合素质排名均在班级前15%,非音体美专业大三学生英语必须过四级。
4.在创新创业方面表现突出获得省级以上奖的学生优先。
5.本学年度获得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不参与评选。
(二)曾壮丽奖学金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努力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遵纪守法,无违规违纪行为。
2.为人正直,作风严谨,勤俭节约,身心健康,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科学研究及其他有益活动,积极主动为同学服务,具有良好的团结协作精神。
3.学习刻苦,成绩优良,平均成绩80分以上,单科成绩75分以上(如有低于75分的科目,该科目成绩必须在班级排名前2名,且不得超过2科),入学以来无重修,本学年度无补考。在各自专业中学习成绩、综合素质排名均在班级前15%,非音体美专业大三学生英语必须过四级。
4.家庭经济困难且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库的学生优先。
5.本学年度获得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不参与评选。
三、评审程序
1. 召开班会传达文件精神;
2. 个人申请;
3. 班级同学评选,班主任组织班团审定推荐并签字。
4. 学院审核并公示(要求:学院开党政联席会审核);
5. 学生处审核;
6. 学校学生奖励专家评审委员会审定并公示 。
四、名额分配
名额在全校范围内按各学院学生人数进行分配,一次到位。二级学院名额分配要在学院范围内公示。各二级学院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2.各二级学院如没有符合奖学金参评条件者或符合条件者少于所分配的名额,所余名额则在全校符合条件者中调剂。
五、材料报送
(一)报送的材料
1.附件1:校友奖学金申请审批表(2021-2022学年)。
2.附件3:校友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表(2021-2022学年)。
3.附件4∶校友奖学金初审汇总表(2021-2022学年)。
4.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结果公示材料(领导签字盖学院行政公章)
(二)注意事项
1.《申请审批表》中的“申请人签名”、“年级(专业)推荐意见”的签名和“学院意见”的签名必须用黑色碳素笔或签字笔填写,其他栏目必须用电脑打印,“学院盖章”均加盖学院行政公章。
2.所有表格不能改变原有格式,若内容较多,则可以变小字体或增加页面。
4.报送材料时每学院可加报一名学生作为候补。
5.报送时间及地点。
申请材料报送截止时间:10月20日下午17:00。
报送地点:华体平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新食堂504室)。联系和举报电话:0737-6111668,邮箱:7088151@qq.com。纪委投诉电话:0737-6110025,邮箱:hncu_jw@126.com。
华体平台校友联络办公室
华体平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