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荣获国务院授予的全国先进工作者,司法部授予的“首届全国十佳律师”,中央政法委等十二部委授予的“首届全国优秀青年卫士”,团中央授予的“中国十大杰出青年志愿者”,全国总工会、司法部、全国律协授予的“首届全国维护职工权益十大杰出律师”(第一名),全国总工会授予的“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律师界首次),司法部、全国残联授予的“全国残疾人维权先进个人”,全国律协授予的“中国律师业特殊贡献奖”,全国律协授予的“首届全国优秀律师”,湖南省人民政府授予的“湖南省劳动模范”等荣誉。先后担任全国律师协会第三、四、六届理事和第五届常务理事、全国律协维权委员会副主任、湖南省律师协会第四、五、六届副会长、湖南省青联第六、七、八届副主席、全国青联委员。
累计担任48家厅局级单位、中央特大型企业和上市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在全国范围内承办过一批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已累计为当事人及法律顾问单位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100多亿元。承办的非诉讼业务,如为我省向世界银行1亿美元贷款和向国家开发银行270亿元县域经济贷款免费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得到了省委、省政府高度肯定。先后4次为中共湖南省委常委和省人大常委讲授法制课,独著或与他人合著法学专著22部。2012年12月,公开出版《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探索》一书80多万字,是第一部人大代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专著。曾多次参与我国刑法、刑诉法、合同法、物权法等十多部法律的立法、修改及研讨工作。
在全国率先成立免费为农民工讨工资律师服务团,并一直致力于免费维护妇女、儿童、残疾人、下岗工人的合法权益。曾作为建国以来的226位青年英模代表出席了2007年5月4日举办的中国青年群英会(中国律师界唯一代表)。联合国、美国、欧盟、加拿大等十多个国家、地区和国际组织的代表团曾参观访问过其所领导的律师事务所。美国司法代表团首席大法官彼得森竖起大拇指称其为“中国一流大律师”。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等几十家媒体曾对其多次报道,2004年中央电视台以“东方之子秦希燕”为题,对其进行专题报道。2008年当选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先后提交58件议案、49件建议案,《人民日报内参》10次刊发其议案和建议;7次列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并在常委会上做了多次专题发言,《人民日报》曾6次专题报道。2013年当选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曾多次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亲切接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