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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校区户外给水管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8-01-16 [来源]: [浏览次数]:

朝阳校区户外给水管改造工程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招标,由华体平台招投标中心负责具体实施。

1.招标内容:见招标文件有关说明。

2.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3.供应商资格

3.1 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2 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复印件(加盖公章)。

3.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3.4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4.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者,请于2018年 1 月 16  日起至  2018 年 1 月  18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个人身份证(原件)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施工资质原件到湖南城市学院招投标办公室领取招标文件。

5.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一次性缴纳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伍仟元  整,在投标截止前缴纳未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中标者须在中标公示期满后的三天内签订供货合同,投标保证金无息退还。中标者无故不按期签订供货合同或者拒绝签订供货合同的,投标保证金均不退还,归招标方。

5.2 履约保证金:为确保本项目能按质按量如期完工,合同签订前,乙方须向甲方交纳合同金额的10%履约保证金。如正常履约,履约保证金将在竣工验收后3日内由甲方无息一次性退还给乙方;如发生违约情况,甲方将根据违约情况按约定条款在履约保证金实施相关扣除手续后无息退还;如项目延期超过6天,乙方的全部履约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

5.3 质量保证金:供应商结帐时须保留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 贰年 满后无息退还。

6.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兹定于  2018  年  1  月  19 日  9时 30分(北京时间)在华体平台办公楼一楼评标室(开标地址)开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7.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联系人:聂老师                   电话:0737-6111023

8.监督单位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联系人:谢老师                   电话: 0737-6353061